南通大学启东校区经营服务用房招租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0   浏览次数:

南通大学启东校区管理委员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校区经营服务用房进行公开招租,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投标。

一、招标人:南通大学启东校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编号:2018-143

    项目预算:40万元

三、项目概况:见文本第二部分“项目概况”,具体经营项目见附件1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如为企业,则必须具备有如下资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4)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超市投标人(经营者)必须为商品批发零售企业法人。】

2、投标人如为自然人,且持有相应营业执照,并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启东校区原经营用房承租户,且在经营服务过程中服从管理、诚信经营、合同履行较好(以启东校区经营性用房管理部门的盖章证明为准);

2)有南通大学在职事业编制人员(包括人事代理性质人员、人才租赁性质人员,下同)出具的担保书,一人只能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担保一次。担保相关规定详见附件四:《南通大学启东校区经营服务用房担保管理办法》。

担保书由担保人自行下载(附件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南通大学在职事业编制人员必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学院或人事处盖章的证明,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出具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二次招标须重新按要求提交保证书,一份放于技术标文件中。)

下列人员不得为担保人:校领导,纪委、监察、财务处等处级以上干部、审计处(招标办)科级以上干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级以上干部及资产管理科科级以上干部,启东校区管委会科级以上干部。

3)有1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企业法人出具的担保书(担保书见附件2),需提交担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以往校园经营性用房中有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拖欠租金或合同到期后未按要求将所租门店腾退给学校等违约行为者投标以及第一次中标人(拟中标人)的投标。或者前述人员以其他人名义投标的,若有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租赁合同。

五、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自行在南通大学招标网下载。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现金,投标时现场缴纳,事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现金,装入密封袋中,签字预留电话,投标时现场缴纳,中标者转为设施、水电保证金。未中标者待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

八、投标时间、地点:

1.标书送达时间:2018717800945,标书送达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标书送达地点:南通大学主校区综合楼421

3.开标地点:南通大学主校区综合楼416

九、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单位部门:南通大学启东校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海路1号(南通大学启东校区)综合楼3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0513-83920016

招标联系人:汤靖,娄阳

联系电话:0513-85012891

对项目采购和技术方面的疑问请咨询项目联系人,对招标条款的疑问和项目采购的质疑请联系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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