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学生团体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0   浏览次数:

各投标单位:

南通大学学生团体校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项目编号:TDFW(JC)2020-090)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如下:

第二部分“五、竞争性磋商方法及评判标准”中5.1变更为:(1)竞争性磋商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二次报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判,即在投标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一份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除报价以外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磋商报价得分由工作人员通过计算得出。

投标人得分 = ∑磋商小组成员评价总得分/磋商小组成员人数 + 磋商报价得分

5.2评分标准中

商务报价评分细则变更为:满足招标要求中“险种及保额”最低额度的为有效标,即得基础分25分。(1)、(3)、(4)条款中,任何一款在最低额度基础上每增加0.1万则加1分,加满15分为止。

技术评分细则变更为:受处罚情况说明:投标公司及其分支机构2017年1月以来未受过行政或银保监会处罚(保险行业协会盖章),得10分;受过一次处罚扣2分;受过2次及以上处罚不得分。隐瞒不报,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或终止中标资格,未做说明此项不得分。服务经验:根据2017年1月以来投标公司服务学校的相似情况评分(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中不得隐去任何内容,否则无效,每份2分;同一买方的多份合同仅算一份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荣誉证明:2017年1月以来获得的市级及以上荣誉(荣誉证书提供复印件,奖牌等须提供照片并附相关发文复印件),每项1分,最高可得6分,未做说明此项不得分。

特此公告!

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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