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钟秀校区部分楼宇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11   浏览次数:


南通大学拟对南通大学钟秀校区部分楼宇拆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发布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工程地点:南通大学钟秀校区。
  二、招标范围:学生公寓10号楼、学生公寓11号楼、学生公寓12号楼、学生公寓13号楼、学生公寓14号楼、23#楼(体育看台)、24#楼(乒乓球馆)、8#楼(现代教育实验楼)、22#楼(新建钢琴琴房)、25#楼(体操房)及室外配套所有混凝土场地不得拆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须清运,具体详见清单。

三、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7000平方米。

2)计划工期:拆除工期为 30日历天。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4.3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19年 11月21日13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页http://ztb.ntu.edu.cn招标公告栏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2)投标人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于2019年11月13日17时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发送邮件至(ztb@ ntu.edu.cn )予以提问。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1月21日13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202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人:南通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3-85012138,0513-8501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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