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南通大学大客车租赁服务
编号:2017-227
一、原公告商务标第一条,第1、2款:1.租车费报价,包括驾驶人员劳务费、税收等所有费用,报价可精确到整数位。不包含汽油费、过境费、停车费、过渡费。
(1)钟秀、启秀、主校区间及市区用车(35客以上)接送20公里以内来回一趟报价(往返每增加10公里,费用增加50元)40分;
(2)豪华大客以30-35客、36-40客、45-49客及50客以上的4种车型分别以1天租赁报价30分,每项报价7.5分;
更改为:1.租车费报价,包括驾驶人员劳务费、税收等所有费用,报价可精确到整数位。
(1)钟秀、启秀、主校区间及市区教学用车(35客以上)接送20公里以内来回一趟报价(往返每增加10公里,费用增加50元)40分;此项报价含燃油费。
(2)豪华大客以30-35客、36-40客、45-49客及50客以上的4种车型分别以1天租赁报价30分,每项报价7.5分;不包括汽油费、过境费、停车费、过渡费等。
二、原公告附件表3:备注2.校区间接送不包括启东校区。
更改为:备注2.校区间接送不包括启东校区。(报价含燃油费)
下一篇: 南通大学中小型汽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